2024年7月初,罗某(15岁)在网上认识一名网友,对方称可以在网上兼职做任务赚钱,随后罗某被对方拉入诈骗分子群聊,在诈骗分子的指导下罗某利用两部手机同时打开扬声器,一部手机通过QQ语音接通境外诈骗分子,另一部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,实现语音中转,帮助诈骗分子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。自7月4日起,罗某开始操作“手机口”诈骗,先后借用邓某(17岁)的一张电话卡、晏某(16岁)的一张电话卡进行“手机口”诈骗活动,在此期间,罗某、邓某和晏某共帮助诈骗团伙拨打电话70余次,成为了电信诈骗分子的帮凶。罗某非法获利3000元,邓某、晏某均非法获利500元。将电话借给同学 莫名成了诈骗帮凶2024年7月中旬,陈某某(16岁)听说可以用手机卡换零花钱,于是办理了一张手机卡,随即交给他人用于电信诈骗,从中获利了500元。为了赚更多钱,陈某先后约王某等3名同学到家中做客。在玩耍间隙,陈某某将同学电话借走,通过视频聊天与“上家”连线,在其“上家”的指导下用同学电话实施诈骗。
在此过程中,陈某某收取了“上家”支付的“发展下线”报酬,而王某等人全然不知情。事后,王某等人发现电话卡被封停,但因为他们之间的同学关系并未深究,直至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王某等人才知道他们是借用自己的电话实施诈骗,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电信诈骗的帮凶。









